2014年8月27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宣布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方案及任免通知,标志着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职能职责调整、人员调整全部到位。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武秀指出,市纪委此次内设机构及人员调整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要求实施,是市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也是市纪委深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重要成果,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市委的部署,立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思想迅速到位、交接迅速到位、工作迅速到位,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聚焦中心工作,优化资源配置
此次机构调整主要是盘活存量,在行政编制、内设机构个数“两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体制机制和组织制度的创新,调整职责,聚精会神搞好执纪监督,提升效果。撤销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招标投标监察室、派驻派出机构管理室、干部管理室、宣传教育与网络舆情室5个内设机构,以及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法规室、市廉政建设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5个牌子。增设5个内设机构,增设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挂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宣传部,将纪检监察一至三室更名为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将综合研究室更名为研究室。调整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仍保持15个内设机构。
突出执纪监督问责,全面回归主业
紧扣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更多的机构和力量调配到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来。调整后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5个,执纪监督部门增加到11个,监督执纪的机构和人员分别达到 73.3%和76.7%。在内设机构职责调整上,同样聚焦主责主业。纪检监察室由单一履行案件查处职能转为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党风政风监督室调整为综合协调部门,不再承办事故处理、作风案件的查处等具体工作。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案件监督管理室加强对案件线索的集中统一管理,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省纪委报告市纪委监察局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
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铁军
一方面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本领,将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职能明确到新成立的组织部,由组织部负责系统内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另一方面强化自我监督,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党章、其他党内法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受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线索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严防“灯下黑”,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的“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
强化宣传引导,传播社会正能量
此次机构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摆在了重要的突出位置,组建市纪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和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负责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网络信息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宣传部的组建,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去神秘化”走向公开透明,有利于整合全系统的宣传资源,更好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